為做好資格認定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以上學歷;
4.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
1.因違反考試紀律、擾亂考試秩序等原因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2年的;
2.因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被認定為文化市場嚴重失信主體的。
根據《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規定,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全國統一實施,每年舉行一次。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大綱、考試科目、考試試題及考試組織實施由文化和旅游部負責,考試采取全國統一平臺公開報名,個人自愿報考,考試從未指定或授權任何機構作為考試招生、培訓機構,也無任何指定教材。